我校审计工作获上级表彰

日前,我校审计处被山东省教育审计学会评为“2015年度全省教育审计先进集体”、山东省教育审计学会常务理事单位,隋献福同志被聘为教育审计学会副秘书长;宋甲武同志被山东省教育审计学会聘为山东省教育审计“智库专家”;于文杰同志被山东省教育审计学会评为“2015年度全省教育审计先进工作者”;《工程进度款支付及控制措施探讨》(宋甲武)和《某宾馆能源审计与节能研究》(于文杰)被评为山东省教育审计学会优秀论文。山东省审计厅对我校审计处参加2015年度高校省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李洪亮、赵敏同志给予了高度评价,称其“展示了新时期‘审计铁军’的良好精神风貌”。

2015年审计处在学校党委、行政的正确领导下,在省教育厅审计处的业务指导下,紧紧围绕学校党委、行政工作中心,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,有效发挥审计“免疫系统”功能,在维护学校财经秩序,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,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,并获得了上级主管部门充分认可。

2015年度,审计处共完成各类审计任务298项,审计资金101,690.85万元。其中,工程审计科审计203项工程项目,审计资金4509.35万元,审结金额为4104.30万元,为学校节约资金405.06万元;财务审计科进行6项专项审计,审计资金97586.55万元,提出审计建议5条;财务审计科完成经济合同审签55项,科研经费决算审签34项。

(来源:审计处   编辑:新闻中心总编室   责编:宋广新)